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註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是產業活動中的壹種識別標誌,所以商標權的作用主要在於維護產業活動中的秩序,與專利權的作用主要在於促進產業的發展不同。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商標的作用:
1、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壹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