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或者學位證書。外語、中文、法律(包括知識產權法)等專業不屬於理工科專業,因此,不符合報名條件中的學歷要求;與經濟、管理等相關的專業,如果頒發的相應的學位是理科或工科學位,則符合報名條件中的學歷要求;否則,考生需要攜帶由畢業學校出具的成績單或課程證明,由考點工作人員審查確定所學的專業是否符合報名要求。
其中“理工科專業”和“同等學力”界定為:允許報考的理工科專業範圍是指教育部編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07—10類,具體參見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大全》(2009年版)或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門戶網站中“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政策解答壹欄內的“大學理工科專業目錄新舊對照表”(參見附件1)。
“同等學力”是指:通過自考、成教(全日制脫產、非全日制脫產的夜大、函授等)、電大、網絡遠程教育(部分屬於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不包含本科結業、黨校學歷及高職高專學歷。
考生可以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以確定自己的學歷證書是否屬於國家承認的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