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密級別劃分為:
1.絕密:壹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壹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3.秘密:壹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較大的損害;
4.內部資料:壹旦泄密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壹般損害;
5.公開資料:公開有助於公司利益。
合理劃分、確立密級、該保密的必須保密,該公開的必須公開。
三、密級的確立
依據保密分級表確立各類文件資料的密級。
1.公司各部門對其產生的文件資料,提出定級意見,由公司領導簽發,確立後均在文件右上角註明。
2.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範圍內的人員。
四、密級變更及解密
1.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要變更密級的,由原產生密件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批準變更。
2.對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項,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公開但不損害公司利益的,由原產生密件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批準解密。
保密期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事項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實行全員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識系統培訓,確保國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1.公司設專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條件的專門設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門備專人或兼管負責保存保密材料;
2.公司全體員必須貫徹執國家有關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紀律;
3.保密檔案室(櫃)為公司重要工作場所,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接觸;檔案室(櫃)內壹切設備、設施,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或隨意翻動;
4.定期檢查保密場所的電器設備、防盜、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確保秘密檔案材料的安全;
5.對保密材料須專門登記入冊,並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錯漏;
6.傳閱保密材料由機要人員統壹掌握,劃定傳閱範圍,不得自行擴大,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控制傳閱件的行蹤,以防丟失;
7.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印過程的廢紙應及時銷毀。
8.保密材料嚴格按領導批準的份數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同原件壹樣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紙、廢件應及時銷毀;
9.密件由機要人員另行打印、復印;
10.傳遞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傳遞應專送,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不得攜入不利於保密的場所;
11.外出工作須攜帶保密材料,要經公司部門以上主管批準;
12.做好公司重要會議的保密工作。會址應選擇有利於保密的地方,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禁濫發會議文件,檢查有無遺留材料、筆記本;
13.註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
14.嚴格限定密件的接觸範圍。凡查閱公司密件,壹律須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和登記手續,方可使用文件調閱單;
15.對保密內容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復印、攝影、轉借或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16.公司保證員工的穩私權不受侵犯,個人資料不被有意泄露。
六.保密紀律
1.不該說的話,不要說;
2.不該問的事,不要問;
3.不該看的文件,不要看;
4.不該記(攝、錄)的事,不要記(攝、錄);
5.不得擅自攜帶密件外出;
6.不得在公***場合談論公司秘密;
7.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8.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9.不得利用公用電話、明碼電報,以及郵局辦理秘密事項;
10.發現泄密及時報告,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
11.客人問及公司秘密,應予以婉拒、避談。
七.附則
本保密管理制度與會議管理制度、文書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本條例對其他管理辦法的保密方面具有指導性;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本制度從二00四年05月15日起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