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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哪些項目可以申請專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條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二條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相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發表、在中國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沒有相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被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記載於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第二十三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同於或者近似於申請日以前已經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或者在中國公開使用的外觀設計,並且不得與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二十四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特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申請內容的。

第二十五條下列項目不被授予專利權:

(壹)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植物種類;

(5)通過原子核變換獲得的物質。

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法。

凱斯。

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顏色與形狀、圖案的結合。

具有美感並適合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三十條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有優先權的話)

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發表,在國內公開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即現有技術。

第三十壹條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指國務院有關局長。

部門或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的學術或技術會議。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壹)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人應當

提出專利申請時聲明,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有關國際展覽或者學術會議、技術會議的組織單位出具的證明該發明創造已經展出或者發表的文件,以及展出或者發表的日期。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

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證明文件。

申請人未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聲明並提交證明文件,或者未按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證明文件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適用於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依照專利法第三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可以作為專利提出的申請屬於壹般專利

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構思應當在技術上相互聯系,包含壹項或者多項相同或者相應的具體技術特征,其中具體技術特征是指每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為整體對現有技術作出貢獻的技術特征。

第三十六條專利法第三十壹條第二款所稱同壹類別,是指產品屬於分類表中的同壹小類;配套

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具有相同的設計理念,習慣上同時銷售和使用。

依照專利法第三十壹條第二款的規定,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作為壹件申請提出的,每項外觀設計應當

設計序列號標記在使用設計的每個產品的視圖名稱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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