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待
急性心肌梗死治療的主要目的是恢復心肌血液灌註,挽救瀕死心肌,防止梗死擴大或縮小心肌缺血範圍,保護和維持心功能,及時處理嚴重並發癥,防止猝死,使患者既能安全度過急性期,又能在康復後維持盡可能多的功能心肌。
治療周期
急性期住院需要長期維持治療。
緊急治療
休息,住院,急性期臥床休息。
監測並密切觀察心率、心律、血壓和心功能的變化,及時采取治療措施。
吸氧,對於呼吸困難、血氧飽和度下降者,最初幾天經鼻導管面罩間斷或持續吸氧,有助於心功能下降時維持供氧。
護理,建立靜脈通路,保持給藥途徑暢通。急性期患者應臥床12小時。如果沒有並發癥,應鼓勵患者24小時臥床進行體力活動。如果情況允許,第三天可在病房內行走,梗塞後4 ~ 5天逐漸增加活動量,直至每天行走100~150米,共3次。
接觸性疼痛時,除舌下含服或靜脈滴註硝酸甘油外,還可使用嗎啡等鎮痛藥物緩解疼痛。
藥物
嗎啡或哌替啶
靜脈註射嗎啡或肌肉註射哌替啶可緩解患者的瀕死感和過度緊張。
硝酸甘油
擴張冠狀動脈,增加血流量。右心室下壁梗死或明顯低血壓的患者不適合應用。
β受體阻滯劑
β受體阻滯劑包括普萘洛爾、美托洛爾和拉貝洛爾。美托洛爾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缺血區氧供應,縮小梗死面積,減少反復發作的心肌缺血、再梗死、室顫等惡性心律失常。嚴重心力衰竭、低心排血量、心源性休克風險增加、年齡大於70歲、收縮壓小於120mmHg、竇性心動過速大於110次/分或心率小於60次/分、心肌梗死時間增加、二度或三度房室傳導阻滯、PR間期大於0.24秒、哮喘發作或反應。
抗血小板藥物
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聯合使用,口服抗血小板藥物負荷劑量後給予維持劑量。抑制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再次形成,也是支架術後需要長期服用的預防心肌梗死再次發生的常用藥物組合。
抗凝血藥
抗凝可以建立和維持梗死相關血管的通暢,可以預防深靜脈血栓形成、肺栓塞和心室內血栓形成。對於接受溶栓或未計劃再灌註治療的患者,磺達肝癸鈉有利於降低死亡率和再梗死率,而不增加出血並發癥。
卡托普利或厄貝沙坦
有助於改善恢復期心肌重塑,降低心肌梗死的死亡率和心力衰竭的發生。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及孕婦禁用。如果不能耐受卡托普利,可以考慮厄貝沙坦。不推薦這兩種藥物合用。對於可以耐受卡托普利的患者,不建議常規用厄貝沙坦替代卡托普利。ACEI包括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培哚普利、貝那普利等。
他汀類藥物
他汀類藥物能有效降低血清總膽固醇和極低密度脂蛋白,延緩斑塊進展,穩定斑塊。無論血脂水平如何,都應使用他汀類藥物,包括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普伐他汀和瑞舒伐他汀。他汀類藥物安全性高,應用時還應檢測肝功能。
抗心律失常藥物
心律失常壹定要及時排除,避免嚴重心律失常甚至猝死。如出現室顫或持續性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應盡快進行異步直流電除顫或同步直流電復律。壹旦發現室性早搏或室性心動過速,應立即使用利多卡因。室性心律失常可以用胺碘酮反復治療。阿托品可用於緩慢性心律失常。如果房室傳導阻滯發展到二度或三度,並伴有血流動力學改變,建議暫時用人工起搏器起搏,待傳導障礙消失後取出。維拉帕米、美托洛爾和胺碘酮常用於室上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如果藥物不能控制,應考慮同步DC復律治療。
外科療法
在發病起3~6小時內,最多在12小時內開通閉塞的冠狀動脈,使心肌得到再灌註,挽救瀕死心肌或縮小心肌梗死範圍,減輕梗死後心肌重塑,是急性心肌梗死最重要的治療措施之壹。
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如果患者在救護車或不具備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能力的醫院,但預計可在120分鐘內轉運至有資質的醫院並完成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則優先選擇直接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策略,在90分鐘內完成再灌註;或者患者在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可行的醫院中,再灌註應該在60分鐘內完成。
直接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適應癥為在癥狀發作後12小時內出現持續性新ST段擡高或新左束支傳導阻滯的患者。如果患者在12~48小時內仍有胸痛和心電圖改變,也可以盡快接受介入治療。
補救性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如果溶栓治療後仍有明顯胸痛,且擡高的st段沒有明顯降低,應盡早行冠狀動脈造影。如果動脈沒有再通,建議立即實施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溶栓治療後再通患者的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溶栓成功後,對梗死相關動脈進行緊急血管造影和血運重建,可減輕嚴重殘余狹窄引起的心肌缺血,減少再梗死的發生。成功溶栓後,穩定的患者接受補救性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溶栓治療
如果直接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的時間預計超過120分鐘,則應首選溶栓策略,並在10分鐘時給予患者溶栓藥物。
指示
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導聯ST段擡高,或病史提示急性心肌梗死伴左束支傳導阻滯,發病時間小於12小時,患者年齡小於75歲。ST段明顯擡高的心肌梗死患者年齡大於75歲。經過仔細權衡利弊,心肌梗死的發病時間已達12或24小時,但有進行性缺血性胸痛和廣泛st段擡高的患者也可考慮。
禁忌征候
以前發生過出血性卒中,6個月內發生過缺血性卒中或腦血管事件。中樞神經系統損傷、顱內腫瘤或畸形。最近兩周出現活動性內臟出血,不排除主動脈夾層。入院時嚴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壓大於180/110mmHg或慢性重度高血壓。目前正在使用治療劑量的抗凝劑或具有已知的出血傾向,且在最近2周內有外傷史,包括頭部外傷、創傷性心肺復蘇或心肺復蘇時間長於10分鐘。最近3周在科大做了手術,最近2周在無法壓縮的大血管做了穿刺。
急診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如果介入治療失敗或溶栓治療失敗,應在6-8小時內進行緊急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但死亡率明顯高於擇期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操作方式
取患者自身的血管,將狹窄的冠狀動脈遠端與主動脈相連,讓血液繞過狹窄部分,到達缺血部分,改善心肌供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