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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責任公司是什麽意思?

無限公司的無限是無限連帶責任。無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被稱為無限公司。必須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必須是自然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股東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其他財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擔保。當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股東以其個人財產清償未清償部分,股東之間的責任為連帶責任。

特性

無限責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員間相互信任基礎上的少數企業。其特點如下:組織程序相對簡單,不要求最低資本總額;公司經營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每個股東的全部財產利益;所以股東會壹起工作,股東關系密切;公司信用度高,競爭力強。但是,股東投資風險大,責任重,出資難,出資轉讓有嚴格限制,不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優勢

(1)無限公司具有合夥制、組織簡單、法定最低人數少、股東關系密切、相互信任程度高等特點。不要求最低資本總額,不對外發行股票,公司對外關系簡單。

(2)無限公司有利於財富和人才的結合,即有利於財富多智慧少的人和財富少智慧多的人結合,形成經營成果好的公司。

(3)無限公司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股東的出資不能隨便轉讓。因此,股東們積極性很高,責任感很強,他們努力工作,同舟共濟。

(4)由於無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信用程度高,債權人的經濟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劣勢

(1)股東風險太大。壹旦公司破產,由於無限連帶責任,股東很可能血本無歸。

(2)籌集資本困難,因為公司股東人數有限,允許以智慧或信用出資,不要求最低資本。如果沒有財力雄厚的股東的配合,融資難度更大。

(3)股本轉讓困難。既然無限公司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那麽和誰合作就是壹個涉及到每壹個股東切身利益的事情。股東如欲轉讓其股本,必須取得全體股東的同意。所以無限公司的股本很難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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