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簽的是代理合同,也就是只有提成關系,所以公司只能罰妳提成以外的收入(如方案、管理津貼、補貼等。).
2.妳這種情況,其實任何保險公司都在做。說白了,這是潛規則,國家法律不允許,但對於保監會和行業協會來說,他們其實是知道的,只是懶得去理會,因為只要處罰金額不是太過苛刻和過分,他們就不會在意。
您需要做的事情:
1.妳的錢是不是真的被扣了,至於扣了之後錢給了誰,這個和妳沒關系。
2.請確認妳的工資條。我給妳舉個例子。如果妳這個月直接提成和續簽提成合計5000元,其他獎勵2000元,那麽這個公司這個月最多可以扣妳2000元,只要給個合理的理由,比如考勤不達標。因為根據代理合同,保險公司只需要付給妳壹筆傭金,這筆傭金與妳的勞動有關,這2000元是公司為了讓妳更努力而額外支付的,所以妳有權扣除。
解決方案很簡單,如下所示:
1.把證據拿出來,把之前的工資條都打印出來,算算壹共扣了多少傭金。
2.如果發現有超額,可以拿著證據直接去當地保險行業協會投訴。
妳的最終結局:
壹般來說,保險公司為了安撫妳的去留,最終會通過其他渠道補足扣給妳的額外款項,但妳的保險生涯已經結束了。同時,即使妳來了其他公司,妳還是要面對這個問題。
給妳的建議:
如果懲罰還沒到妳實在受不了的地步,推薦還是算了吧。
畢竟作為壹個保險業務員,要在公司上班,開早會,開會維持紀律。畢竟妳每個月付出的不僅僅是傭金,不是嗎?
2013年,也就是今年7月份開始,保險公司的招聘標準將提高到大專以上。這個時候,留個證真的很值!
最後,我想說,從法律上來說,公司絕對是錯的,但是從勞動者的角度來說,我們可能稍有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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