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方、信達、華融、長城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承接國有銀行剝離的不良貸款。相關法律法規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業務風險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委托代理業務風險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收購業務風險管理辦法》;
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批準,依法註冊並受托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壹般在保險集團旗下,用保險資金投資。相關法律法規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其中對投資範圍有具體限制;
3.證券公司下設的資產管理部主要采用證監會認可的業務模式,如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等。相關法律法規有:《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試行辦法》等。
4.其他產業集團下的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從事私募股權投資、投資咨詢等業務。對於這類公司,受壹般公司法和合同法的限制,屬於灰色地帶。
綜上,1、2、3資產管理公司或機構屬於金融機構,需要金融監管機構的前置審批。第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無需前置審批。
————以上是我辛辛苦苦查了各種法律法規,請教各路專家後總結出來的。快把賞金給我!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