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東借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1.股東借入資金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銀行存款
2.股東償還貸款利息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當股東償還貸款時,作如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債權和罰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定金,定金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
向股東借款的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向股東發放貸款的利息,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稅前扣除。
兩個條件:壹是貸款金額和股權投資比例不超過2:1,金融企業為5:1;第二是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綜上所述,企業借款人為自身股東時,只有在債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比例(2: 1)前提下計算的利息額才允許稅前扣除,超過該比例的貸款利息不得稅前扣除。
股東出資未足額到位的,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費用不能在當期扣除。註意,投資者的實收資本和應付資本的差額計算的利息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是股東自己造成的,就必須由股東承擔,國家不會承擔這部分費用,所以要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參考政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46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
財務公司的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全額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
由於企業發生的利息支出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相關的支出,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
利息費用的稅前扣除:費用化和資本化。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符合稅法規定的利息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但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利息支出,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相應調整。
向股東借款轉增資本公積的會計分錄
應計股東權益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1.借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短期貸款
2、按貸款協議上的利息計算。
(1)提取時,輸入以下內容:
借:財務費用
貸款:應付利息
(2)支付利息時,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利息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