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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所謂給雷軍100億年薪是真的嗎?

站在小米的角度,雷軍作為小米的創始人,是中國最著名的連載企業家,這壹點不言而喻。雷軍在中國互聯網領域有很強的市場影響力。從某種意義上說,雷軍是小米的靈魂。沒有雷軍,就沒有小米的今天。從公司的意義上來說,企業給這樣的創始人壹些激勵是非常合理的底層邏輯。當然,問題絕對不是底層邏輯那麽簡單。我們可以詳細分析壹下:

首先,股權激勵已經成為國際慣例。

我們要明確壹點,對於雷軍來說,所謂幾百億的激勵是股權,不是現金。從世界科技互聯網的發展來看,大多數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都有過對創始人的股權激勵。比如Google Brin和Page的著名創始人,以及facebook的掌門人紮克伯格,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從這種經驗來看,公司可以通過股權激勵創始人,他們可以在對公司財務現金影響最小的情況下獲得最大的激勵。更何況雷軍並沒有通過出售這部分股權來套現,所以這種意義上的股權激勵對小米的股價影響不大。

其次,這個股權激勵其實早就宣布了。

我們上面說過,公司上市時給創始人股權激勵是非常正常的。大多數公司都采用了這種機制。除了美國這些國際知名的互聯網巨頭,中國的阿裏巴巴集團曾經給了馬雲2%的股權激勵,而集團甚至給了劉高達4%的股權激勵。當然,由於小米已經是上市公司,如果這個消息突然出現,確實會對股價造成壹定的波動。但我們看到的是,小米集團公關總經理許在微博中回應:“這是上市前董事會給予的2%股權獎勵,是行業慣例,在行業內比例並不高,這部分股權獎勵並未實現。這裏的數字只是按照相應股權的價值計算的。”所以小米給雷軍的所謂100億年薪,不會給公司股價帶來任何波動影響。

第三,股權激勵是對創始人的壹種利益約束機制。

從設計股權的角度來看,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背景下,公司創始人與公司的關系並不是無限的,大多數科技公司的創始人都是連續創業者。那麽如何吸引公司的創始人來更好地帶領企業推動市場的發展無疑是壹個更好的辦法。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可以有效形成公司與創始人之間的利益綁定,讓創始人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公司的運營中。

如果把這個邏輯放在雷軍身上,就更明顯了。雷軍本人是中國互聯網領域的領軍人物。他對小米的意義遠不是董事長那麽簡單,需要更深層次的持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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