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持股的方式,是新註冊資本還是股權轉讓。
增加註冊資本的,需完成驗資手續和修改章程,然後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如果是股權轉讓,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然後到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原公司全體股東作出同意不接收新股東及采取何種方式的決議,並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和持股協議(包括股權比例、分紅方案等。).
增加公司註冊資本的,應先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再以公司評估資產和新增投入資金相加的資產總額作為新增註冊資本,並根據新增投入資金與被評估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增股東比例。
如果新股東接受原股東的投資,原股東要協商誰願意轉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既可以出售部分投資以降低投資比例,也可以將全部投資出售出股東會。這些應該是原股東之間協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