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華業,股票代碼:600240)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 ST華業的危機始於2018。當年9月26日,華業資本發布公告稱,子公司西藏華碩投資有限公司債權逾期,涉及金額8.88億元。隨後,華業資本再次發布公告稱,在現場走訪中,相關債務人否認存在相應債務,認為相關文件中的公章系偽造,故債務不實。這種情況也得到華業資本聘請的律師的初步認可。
2065438+2009年4月30日起,華業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退市風險警示前證券簡稱華業資本,公司名稱為“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業資本從2065438+2008年9月底開始,公司陷入巨額債務無法收回的泥潭。此後,華業資本的股票股價壹路下跌,投資者損失嚴重。從2019年9月至今,600240的股票跌幅超過80%!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財政部等行政處罰(或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受損害的股東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差額、印花稅、傭金和利息的損失。
壹旦監管部門完成對*ST華業的調查程序並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受損股東可以依法主張賠償。在行政處罰文書下達之前,股東可以提前準備相關資料,提前登記債權。
鑒於證監會已對*ST華業立案調查,律師團隊宣布開始受理華業資本投資人(600240)的索賠預登記。
接受債權預登記的投資人暫定為下列情形之壹:
1.2019年4月26日及之前買入華業資本股份,2019年4月27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份的受損投資者;或者
2.2018年9月26日及之前買入華業資本股份,2018年9月27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份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條件之壹的投資者,可以先行登記債權。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進壹步調整,最終判決以法院為準。
參與索賠登記的股東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身份證復印件;
2.投資者買賣華業資本的聲明原件(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
報表打印期限:自首次購買華業資本股份之日起至所有股份出售之日止。如果股票沒有被賣空,現在應該打印報表,並打印股票的情況。聲明原件應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印章。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書(對賬單上可打印投資者身份證號碼的,不需要開戶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