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據規定,公司屬於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當由公司出資承擔,所以公司破產後的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有限責任破產的情形:
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債務人資不抵債,但不僅僅是失去信用和清償債務的能力。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應當是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者其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債務必須已經清償:
破產是基於債務人無力清償,是基於債務的到期;
3.債務人所欠的債務必須是可以用金錢估價的債務:
在破產程序中,如果債務無法用金錢評估,無法轉化為給付財產的形式,最終無法強制執行,破產就沒有意義。不能用金錢評估的債務,不得視為破產債務;
4.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應當是在壹定期限內不能償還的債務:
在確定債務人能否清償債務時,應根據上述條件綜合判斷是否宣告破產。
公司破產後債務的處理:
1.無限責任公司破產,如果公司資不抵債,個人要承擔剩余債務,這就涉及到個人財產;
2.債權人和債務人也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對企業進行清算。企業清償債務的能力以其註冊資本為限。企業實收資本少於註冊資本的,應當補足各自的認繳資本。
綜上,有限責任破產留下了債務公司出資。因為根據規定,公司屬於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當由公司出資承擔,所以公司破產後的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的情形或者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