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要在南京註冊分公司,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準備分公司註冊的相關事宜,包括:名稱、經營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等。而且分公司的名稱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分公司的名稱必須冠以總公司的全稱),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2.已登記的分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分公司應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登記註冊後,不得與總公司在同壹場所經營。
以上是在南京註冊分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介紹。對於想在南京設立分公司的企業來說,如果不了解這壹點,就要對本文介紹的內容進行具體的把握,這樣才能保證分公司的有序註冊!
附:在南京註冊分公司需要的材料。
這些材料具體包括: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人名單、企業負責人登記表、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及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4、總行出資證明;
5.總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負責人不在本地需要提供暫住證復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總公司章程復印件(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加蓋登記機關的鉆石印章);
8.證明總公司向分支機構撥付資金數額的文件;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另外,分公司經營範圍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的,要先變更總公司經營範圍,再用這個經營範圍進行登記;
10.工商部門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