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貿(金)流通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生產企業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生產企業可酌情放寬條件)。
3、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進行年度稅務檢查並通過年檢。
4.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被吊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14號),自2004年7月1日起,從事貨物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對外貿易經營者未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報關驗放手續。
國家對進出口企業投標的要求大大降低,只要投標企業依法辦理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銀行賬戶即可。小規模企業、壹般納稅人、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新設立公司均可辦理。無註冊資本,年銷售額限制。即使有進出口權,最近三五年沒有從事外貿也不會被取消資格。
百度百科-進出口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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