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信息復印件;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兼任企業經濟負責人,負責3000元以內費用的審批,按規定提出或批準企業的咨詢費標準、收費金額或價格、重大財務收支及分配辦法,報股東會批準後組織實施。
擴展數據:
企業負責人的職責:
1.在董事會領導下,在任期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法執業,對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或報告工作,保證股東投資回報率不低於社會平均回報率;
2.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提供誠信服務,確保本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經股東會授權,可以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方向,經考察談判或形成意向報批後吸收其他合夥人;
3、主持制定和實施企業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重大決策;
4.代表企業在國內外簽署各種合同、協議、契約,或部分授權他人草簽,有條件時再行簽批。嚴格防範企業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5、兼任企業技術負責人,代表企業出具重大咨詢成果報告(結算審核、標底、500萬元以上招標代理或特殊項目)。對於各級負責人或顧問的所有與技術相關的工作,他們作為技術負責人有權立即改變他們的指令或行為。
百度百科-企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