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第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制定覆蓋車險理賠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統壹規範了報案、調度、查勘、立案、定損(估損)、人身傷亡跟蹤(調查)、價格核定、損失核定、醫療審核、資料收集、理算、損失核定、案件結案、賠付、受損物資回收處置、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特殊案件處理等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逐步實現標準化、壹致化的理賠管理和客戶服務。為防範風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應嚴格規範理賠各環節的連接點,前後環節之間形成必要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
擴展數據:
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相關要求的規定:
1.公司應建立索賠費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規範直接索賠費用和間接索賠費用的管理。理賠費用的分攤要科學合理,符合相關規定。
2、直接理賠費用應嚴格按照列支項目和原始憑證及資料,如實列支,審批權應集中在省級以上機構,並按照直接理賠費用占賠償的壹定比例進行監控。
3.對於間接債權,應制定嚴格的預算管理、計提標準、列支項目、列支審核和執行監督制度,對間接債權的列支項目和單筆大額支出應規定嚴格的審批程序。
百度百科-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