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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新股發行應註意的問題。

創業板考慮開盤價限制。

倫敦證券交易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江南昨日透露,深交所壹直在討論創業板是否會開放漲跌幅限制。

江南是在當天於北京舉行的第五屆亞太投資峰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早報記者昨日下午向證監會新聞辦求證,未獲證實。

不對稱起伏?

江楠表示,英國市場沒有漲跌幅限制,無論是創業板還是主板。因為在成熟市場,這種限制影響定價,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價值。

“深交所壹直在討論放開漲跌停板的問題,但中國的監管部門還是更註重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江南指出“中國股市某些階段存在漲跌幅限制的原因”。

值得註意的是,近期有業內人士建議,創業板股票交易實行非對稱漲跌幅限制制度,漲跌幅限制範圍為主板的10%,漲跌幅限制範圍為20%,以擴大創業板交易的風險敞口,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提示,抑制創業板的過度投機。

韓立資本董事長錢學鋒反對這壹建議。他說,“如果只允許漲壹點,跌無限,那麽有些股票會跌得太多,最終受影響的還是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不應被市場教訓所提醒。”

創業板的兩個難題

世界上推出創業板失敗的教訓很多。對此,江南認為,中國創業板的成功取決於幾個因素,如資金來源、上市公司的需求、二級市場的活躍程度等。目前國內不缺資金。中國創業板面臨兩大問題:壹是投資者群體不夠成熟,散戶過多;第二是公司的誠信。

“投資者群體還不夠成熟,這使得證監會不得不進行壹些非常具體的監管。”

在同壹場合,美國紐交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楊戈提醒,韓國、日本等國之所以未能推出創業板,是因為當時上市公司過於集中,基本都集中在互聯網行業。“隨著互聯網泡沫的破滅,大部分公司都倒下了,創業板壹蹶不振。”

“創業板不等於高科技板,高科技板本身涵蓋的範圍很廣。”楊格說,“我覺得現在中國推出創業板,可以選擇更廣泛的行業,不壹定是高科技行業。創業的概念很寬泛,可以是高科技企業,可以是傳統行業,也可以是壹些高成長性行業。”

市場定價

此外,楊格還擔心創業板第壹批上市公司會被炒。“股價被炒得很高後,資金就會撤出,壹些跟風的投資者就會被困在裏面,導致市場暴跌。根據以往中國股市發展的經驗,這種擔心還是有必要的。”

“這跟新股發行的機制有關。”楊格以美國IPO機制為例,稱“定價完全由市場決定,供求失衡要到上市後才會表現出來,而在IPO定價時就會表現出來。上市首日,供求關系基本會達到平衡,不會出現股價炒作。”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總經理劉剛在昨天的會議上也警告,如果是非市場定價機制,首日可能暴漲100倍。

綜合此前多家媒體的報道,創業板的推出可能在IPO改革之後。

創業板可能在7、8月份推

本月早些時候,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了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草案。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發展中心副主任修小平周四表示,創業板可能在7月和8月推出,但最終時間尚未確定。

現有數據顯示,今年3月,證監會公布了創業板企業首次公開發行(IPO)管理辦法。當時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明確表示,創業板企業真正上市可能要等到8月份。(東方早報)

聚焦各界關註的六大熱點

《創業板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將於今日結束。上市規則征求意見截止,標誌著創業板進入“倒計時”階段。創業板什麽時候會真正出現?誰將成為首批創業板上市公司?壹系列問題成為市場新的焦點。

熱點壹:創業板預計今年8月左右推出。

65438年6月4日,《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正式發布,標誌著創業板主要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完備。

據了解,從創業板細則到創業板上市公司掛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表示,創業板有望在8月份左右推出。

根據《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暫行辦法》,登陸創業板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654.38+00萬元,且保持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發行後企業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據相關機構調查,首批有望登陸創業板的企業約有150家,包括天涯社區、江通動漫、碧水園、上海海鼎、光迅科技等。

熱點二: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三年後方可轉讓。

限售股制度是創業板市場關註的重要問題之壹。壹方面,股份出售期限不宜過短,以免發起人股東提前退出影響公司股權結構和經營的相對穩定;另壹方面,股份出售期限不宜過長,為滿足股東的適當退出需求,引導風險投資加大對早期初創企業的投資,在綜合考慮上述兩方面的基礎上,上市規則對股份出售做出如下限制:

1.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自自發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滿三年後方可轉讓,以維護公司股權和經營的穩定。要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滿三年的做法與主板市場的規定是壹致的。

2.對於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在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準)增資擴股的,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自發行人股份,並承諾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至24個月內可出售股份不超過自發行人所持股份的50%;24個月後,剩余股份可以出售。

3.對於上述兩類股東以外的股東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需要自上市之日起滿壹年後轉讓。

熱點三:創業板公司三種情況會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根據上市規則,創業板公司終止上市後將直接退市,不再需要像主板壹樣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為提高市場運行效率,縮短退市時間,避免無意義的長時間停牌,以下三種退市情形將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壹是為了強調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義務,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和中報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由主板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

二是在凈資產為負的退市情況下,為督促上市公司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恢復資產運營能力,暫停上市後,是否退市根據中報而非年報決定;

第三,對於財務會計報告被否定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的退市,為督促上市公司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財務信息價值,暫停上市後,是否退市根據中報而非年報決定。

熱點四:創業板實行1%的增減持事後披露制度。

根據上市規則,為規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賣出股份的行為,避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大量集中賣出股份對二級市場交易造成的巨大影響,借鑒境外市場和中小板經驗,創業板實行65,438+0%的股份增減持事後披露制度。

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當增減比例達到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65,438+0%時,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進行公告。

熱點五:創業板上市規則明確防範IPO投機風險。

為防範上市首日炒作風險,上市首日公眾媒體傳播的消息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將對公司股票實施臨時停牌,並要求公司實時發布澄清公告。

為防範上市首日過度炒作風險,創業板加強了信息披露監管:

壹、招股說明書刊登後,發行人應持續關註公眾媒體(包括報紙、網站、股票論壇等)對公司的相關報道或傳聞。),並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發現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的,應當在上市首日刊登風險提示公告,澄清相關問題,提示公司主要風險;

第二,上市首日,公眾媒體傳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將對公司股票實施臨時停牌,並要求公司實時發布澄清公告。

熱點六:創業板實施現行保薦制度調整個別不適條款。

證監會發言人日前表示,創業板將實行現行的保薦制度。此外,對不適用創業板的個別條款進行適當調整,以有效發揮保薦人在創業板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

該發言人表示,根據創業板市場建設的總體安排,考慮到創業板保薦機構和保薦人的資格管理、業務組織協調等方面與主板總體壹致,保薦的原則、理念和內容與主板沒有明顯區別,創業板實行現行保薦制度。但考慮到創業企業的特點及其對保薦業務的獨特要求,為更好地發揮保薦制度的作用,加強市場約束和風險控制,應對《保薦辦法》進行適當修訂,壹方面強化保薦人對創業板發行上市的責任;另壹方面,對不適用創業板的個別條款進行適當調整,以有效發揮保薦人在創業板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

截至截稿,創業板IPO規則仍有五大關註點。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今日起停止公開征求意見。早在14,《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正式發布,創業板主要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完備。不過,對於創業板正式推出後會對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業內還是有壹些擔憂。

擔憂壹:創業板是否分流主板資金進而沖擊a股?

由於中國a股市場仍處於復蘇期,許多人擔心此時推出創業板會分流主板的資金,從而沖擊股市的穩定性。但據《新民晚報》援引的觀點,無論從宏觀信心還是微觀本質來看,創業板的推出都不會對市場供求層面產生實質性影響。

分析認為,壹方面,創業板融資對主板市場的“分流作用”也有限。據業內人士測算,創業板企業推出後,平均初始融資額預計在6543.8億元至2億元之間,而在推出初期,其融資規模可能更小。另壹方面,市場上閑置的社會資金充裕,中國股市不缺錢。創業板這種新的投資市場,可能會吸引更多的社會增量資本,而不僅僅是在主板市場分壹杯羹。

擔憂二: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是否損害散戶利益?

創業板上市公司符合退市條件就直接退市,不需要轉板。《經濟參考報》的壹篇文章指出,業內擔心這種安排會更加市場化,防止利用市場上的殼資源進行投機的風險,但仍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對此,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總經理余華表示,壹旦上市公司退市,在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的情況下,散戶或機構投資者最終可能被鎖定。建議從機制上保證退市過程中信息披露的公開、公平、公正,避免散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擔憂三:創業板公司上市首日股價是否被高估?

投資者壹直擔心創業板上市首日定價過高。壹是因為創業板股票數量少,但需求大;還有壹個原因是,發行價和二級市場的價差是客觀存在的。

對此,深交所理事長宋麗萍近日表示,“制度上防止投機的措施有:壹是股價漲得太高就停牌。如果它停了30分鐘,就會發出警告,讓投資者消化股價是否應該這麽高。”另壹方面,深交所將對違規申報行為進行實時監控。

擔憂四:創業板上市公司有被人為操縱的風險嗎?

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規模較小,是否存在被人為操縱的風險是投資者關註的焦點之壹。對此,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減少市場操縱,通過加強監管和完善相關制度,不可能完全杜絕市場操縱。國外創業板剛推出的時候,也有炒的歷史。隨著上市更容易,市場化運作,投資者會逐漸趨於理性,投機會減弱。

擔憂五:創業板推出是否導致“殼資源”貶值?

由於創業板提供了壹個新的投資群體,其規模小、數量多,可能會對目前估值較高的同類中小板上市公司造成沖擊。對此,國信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唐認為,創業板必然導致殼資源貶值。由於創業板的上市標準遠低於主板和中小板,中小企業直接通過IPO融資更加方便。ST股和績差股的殼資源價值將被削弱,股價下跌風險加大。

創業板上市第壹天,可能就是百倍。

第五屆亞太投資峰會暨“2009年中國最佳投資”頒獎典禮於2009年5月6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總經理劉剛在峰會上表示,創業板需要市場化定價,防止投機。如果壹定要把PE定在30倍以上,我相信創業板推出第壹天就會出現巨幅暴漲,因為我們接觸的企業都是高成長的,甚至每年以50%到100%的速度增長。如果是非市場定價機制,相信第壹天就達到100次,肯定會出現暴漲。如果價格由市場決定,通貨膨脹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以下為演講實錄:

劉剛:我同意楊總剛才說的。他說,中國的創業板將會成功。無論是基金投資者還是未來的二級投資者,都應該充分認識到中國創業板的推出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機遇。有幾個重要原因。壹個活躍的市場首先要有大量的優質企業,而這顯然是中國所具備的。美國納斯達克的成功是微軟這樣的公司做出來的。我相信,隨著中國經濟的增長,將會出現壹大批高質量的成功企業。

其次,中國創業板的規則確實有很多創新,這壹點我們剛才也講過。我覺得討論的很好,說明我們研究的很透徹。其中壹條是關於準入制度,也就是上市的財務指標。其實我基本同意,現階段不要把標準定得太低。我不認為納斯達克的標準壹定是成熟的創業板標準,因為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特點。美國的證券法律制度非常成熟,幾個人壹起成立公司就可以馬上上市。因為誠信體系好,可能不適合中國的環境,所以要設立兩個盈利指標。

第三,整個交易和準入還有壹些不明確的地方,就是關於定價安排,如果是市場化的話,可以防止投機。如果壹定要把PE定在30倍以上,我相信創業板推出的第壹天必然會有巨大的暴漲,因為我們接觸的企業都是高成長的,甚至每年以50%到100%的速度增長。如果是非市場定價機制,我相信。如果價格由市場決定,通貨膨脹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還有壹點壹定要註意,退市機制的三個特點,因為我也參與了深交所成立的討論。我認為這是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監管部門為防止投機企業上市而設置的重要制度。我們認為,如果壹個企業弄虛作假上市,很快就違反了這三條規則,馬上就會導致他退市,造假的成本會非常嚴重。同時,這也是對投資者壹個非常重要的警示。對於機構來說,如果妳推動壹家公司上市,過不了多久它就退市了,妳的投資可能變成長期投資,甚至血本無歸;第二層是針對二級投資者的。如果壹味追求壹些看起來很高的企業,結果它們退出市場,那麽妳個人可能會血本無歸。所以我覺得退市制度是壹個非常大的創新,對整個創業板未來的成長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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