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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的公司能存在多久?

存續公司能存在多久,取決於要求公司存在多久,公司運營周資金是否充足。如果公司按時年檢,手續正常,其存在是無限期的。

但如果公司存續時間過長,相關部門會撤銷其業務,公司必須在六個月內保持停業狀態,只能在六個月內。公司存續期間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存在,依法享有法人民事權利,承擔法人民事義務。壹旦公司存續期限屆滿,必須解散,公司清算結束後,公司的法人地位自動消失。

企業存續是指企業改制後,從新的集團企業或子公司存續的壹種情況。存在並不意味著企業的破產。存續企業是指依法註冊經營的企業。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繼續正常經營。也稱為開放、正常、註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的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規定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單、債權清單、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第十條債權人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

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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