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公司第壹大股東上海泓澤世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泓澤”)與郭文軍先生於201165438+10月27日就阿拉善左奇珠拉黃金開發有限公司與內蒙古沙漠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達成第二次補充協議。
根據該協議,上海宏澤應於補充協議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即2011+65438年2月2日之前)向郭文軍先生支付第壹筆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3億元,補充協議二生效。截至目前,上海宏澤尚未向郭文軍支付第壹筆股權轉讓款3億元,導致第二份補充協議未生效。
65438年2月5日,公司收到郭文軍先生致上海洪澤的《關於終止補充協議二的函》。這封信的主要內容如下:
"1.鑒於補充協議二(簡稱“補充協議二”,下同)因貴司原因未生效,我司決定自即日起終止履行補充協議二;
2.要求妳公司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1)約定的全部義務;
3.要求貴公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我方支付26.5億元股權轉讓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如果貴司未能在我司規定的期限內付清26.5億元股權轉讓款及利息,我司將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提起民事訴訟等)要求上海泓澤世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1)約定的全部義務;
5.我們繼續保留追究貴公司違約責任的權利。"
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11日2月6日起復牌。同時,上海泓澤世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承諾三個月內不討論或不再討論前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特此公告。
寧夏大元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