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用他人公司名稱侵犯了哪些權利?
壹是非法幹涉企業名稱權。
企業有自主設定名稱的權利。只要企業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的要求設定自己的名稱,只要名稱符合真實性原則,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他人不得非法幹涉。
二是非法幹涉企業名稱權變更。
企業有權依法變更其姓名權。只要不違反國家關於設立企業名稱權的相關禁止規定,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他人不得非法幹涉。
第三,非法幹涉企業使用姓名權。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壹)非法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企業名稱權是專有使用權。除企業自身外,未經權利人許可,其他任何企業不得使用該名稱,否則構成侵權。非法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權的典型有兩種:冒用他人企業名稱和盜用他人企業名稱。冒用他人公司名稱是指假冒他人公司名稱,為自己公司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即冒名頂替;盜用他人的商號是指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的商號,給權利人帶來不利利益的行為。其次,行為人故意將自己的字號與他人的字號混淆,給字號所有人造成實際損失的行為,也屬於非法使用他人字號的侵權行為。
(二)不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的行為。企業名稱部分或者全部轉讓後,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使用而未使用的行為也是侵犯他人企業名稱權的行為。
第四,非法幹涉企業轉讓姓名權。
企業名稱權作為壹種財產權,具有財產的可轉讓性。根據《企業名稱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名稱隨企業或者企業的壹部分壹並轉讓,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壹個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並報原登記機關核準。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轉讓的企業名稱。”因此,企業名稱的轉讓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非法幹涉。
二、公司名稱被盜用怎麽辦?
盜用公司名稱的情況有很多種,大部分是由於工商機關核準公司名稱時的系統錯誤或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目前大部分地區對公司名稱的核準還是手工的,很難避免這個問題。如果出現,可以向登記機關投訴,經查證屬實,按照誰先登記誰占有的辦法重新核定公司名稱。
如果涉及侵權,而不是上述情況,那麽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四十壹條已登記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當的企業名稱,並予以更正。
第四十二條企業與他人發生名稱爭議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如何處罰侵犯公司名稱的行為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擅自使用他人已登記的企業名稱或者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所在地的登記機關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損失,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