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東北是傳統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對新能源沒有迫切需求。因此,東北壹些地方政府對發展新能源汽車的需求並不強烈。很多地方政府沒有認識到新能源汽車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導致壹些地方的新能源汽車發展還處於規劃和準備階段。
二是東部地區整體處於高緯度地區,冬季氣溫較低,對新能源汽車用電池和蓄電池的使用條件要求較高。低溫是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大敵。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新能源汽車在東北地區的推廣使用將面臨巨大挑戰。
三是產業發展環境有待進壹步優化。目前東北地區相對較差的產業環境制約了新能源汽車產業分工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汽車行業受困於傳統體制機制的不足,政府對企業過度監管,卻往往“忽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發展,很多方面還遺留著傳統的僵化行政習慣。東北地區普遍缺乏創新創業意識、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發達的股份制和明晰的產權,而上述內容是保證新能源汽車產業內部結構優化調整和分工體系完善協調的重要因素。
第四,民營經濟發展相對落後。截至目前,東北地區已有10個大型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這10家企業中,只有沃爾沃和中能東道集團是民營企業,占比20%,其他都是央企或合資企業。而且沃爾沃和中能東道集團都不是東北本地企業,總部在外地。
從以上可以看出,要發展東北新能源汽車產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