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分公司註冊需要哪些流程?

分公司註冊需要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並加蓋公司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5.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6、公司負責人出具的分支機構證明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和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或者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事項的,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 上一篇:發制品公司是以最吉祥、最興旺的公司命名的。
  • 下一篇:給外企付外匯什麽比較方便?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