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冊資本分公司是否有註冊資本。
沒有壹個分支機構有註冊資本的概念。因為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分公司和有限公司註冊壹樣,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但是分公司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
分店的執照是什麽?營業執照?,不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不需要註冊資本,不需要驗資。
那麽,分公司沒有註冊資金,其運營費用從何而來?
分行的辦公費、人員工資和其他費用由總行撥付。如果分公司也有銀行賬戶,總公司會把預算打入分公司的銀行賬戶,分公司直接支付相關費用。
即使是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如果在分支機構所在地開具發票、納稅,也是沒有分支機構註冊資本的。
如何註冊分公司?
首先,註冊分行的壹般流程
(1)名稱驗證
1.公司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分支機構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人員暫住證、計劃生育證明;
4.聯系電話號碼;
5.委托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設立分支機構的章程和文件;
4.分支機構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原件、個人簡歷(復印件壹份)、暫住證、失業證原件;
5.從業人員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支機構負責人證件及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明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立銀行賬戶。
(4)去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總公司所有文件復印件,在銀行開壹個基本賬戶需要50元。開戶費在200元之間。
開立基本賬戶需要填寫很多表格,包括營業執照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公章和財務章、經辦人印章以及總公司所有資料的復印件。
開壹個基本賬戶,還需要買壹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大部分銀行都有這個要求),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家銀行收費不太壹樣)。未來,公司在開支票和轉賬時,需要使用密碼設備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二。分支機構註冊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應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和出租人的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產權證,屬於城鎮房屋的,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房屋銷售許可證;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人為賓館、飯店的,應當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鎮房屋,還應當提交登記附表——居住(經營場所)登記表和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7.申請登記的分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或者執照復印件;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過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註冊分公司的註意事項
1.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2.分公司沒有註冊資本,不需要辦理驗資手續。
3.分公司可以招聘員工,為員工辦理社保。
4.分支機構可以申請進出口備案,擁有自營進出口經營權。
5.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可以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必須每月做賬和報稅。
國有獨資分公司怎麽註冊?
國有獨資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設立分公司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轄區內的工商局辦理。
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登記,應當先辦理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手續,以及“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壹)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包括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經營場所證明等。);
2.任命書(委托書)(需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名稱預先核準的投資者名單;
5.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6.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專批經營項目的,應當提交承諾書。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分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包括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企業負責人登記表、經營場所證明等。).請根據不同的變化填寫相應的內容);
2.委任書(委托書);
3.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4、變更下列事項,需要提交下列文件和證件:
分公司名稱變更:(1)公司名稱變更的,提交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2)《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名稱預先核準的投資者名單。
經營範圍變更:(1)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專項審批的,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三)註冊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企業,未具體核準其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三)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撤銷分支機構的決定;
3.委任書(委托書);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四)註冊時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因證照遺失或損壞申請補發證照:1,委任書(委托);2、負責人簽字的情況;3、公開發行的報紙刊登的關於許可證遺失的報道;4.許可證增加(減少或補充)申請表。
申請追加許可證復印件:1,委任書(委托);2.許可證增加(減少或補充)申請表;3.營業執照原件的復印件。
特別提請註意:
1.註冊過程中建議不要更換委托人。如果委托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委任書(委托書)。
2.委托有資質的註冊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加蓋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委托書、授權委托書、資格證書、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