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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的構成包括

風險的構成包括風險暴露、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

1,風險敞口

風險敞口是指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比如壹個企業對公司的管理非常粗糙,防火措施做得很差,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好,壹旦放松警惕就可能發生風險。

2.危險因素

風險因素是指增加或減少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增加會減少損失。比如上述企業在火災過程中遇到吹風,會增加財產損失程度,這個吹風就是危險因素。同時,風險因素又分為有形風險因素和無形風險因素。

有形風險因素又稱實質性風險因素:是指增加或減少損失機會、增加或減少損失嚴重程度的客觀物質條件(即肉眼可見、摸得著、可觀察到的),即物理和化學因素。

無形風險因素:觀念、態度、文化、制度等無形因素。比如:制度缺陷、道德風險(保險欺詐、故意隱瞞)、心理風險(運氣等無意因素)、逆向選擇(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面)。

3.風險事故

風險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意外事件。是風險因素的爆發和損失形成的過程。

4.失敗

損失是指風險事件的經濟後果,如經濟價值的減少、損失和額外費用的增加。進壹步的損失可以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直接損失:與事故有必然因果關系,並能在數量上確認或定義的損失。

間接損失:事故引發新的事故或改變事物的既定形態而造成的損失。

比如:火災直接造成財產損失,稱為直接損失;酒店因火災被迫停業後員工和顧客的損失稱為間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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