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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公司是如何盈利的?

從1998開始做風險投資,目前就職於Kepha Partners風險投資公司的Jo Tango為我們解答了以上問題。壹般來說,風險投資公司每次融資都會獲得兩種回報:壹是從投資的最終利潤中提取壹部分,通常是20%,稱為“附帶收益”;然後是壹系列的費用,用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因為風險投資公司在投資效果顯現之前需要壹定的資金支持,費用通常是每年收取的管理資金總額的2% ~ 2.5%。很多人(包括很多投資人)不知道的是,其實在風險投資開始運作後,這些資金被轉移到很多法人實體的賬戶上,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資金的運作,決定工作的很多方面——員工的薪資設定和支付、房租費用、差旅報銷、法律顧問等費用、雇傭和解雇員工的流程,他們擁有特許經營權。這些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的實際控制人。風險投資公司把特許經營權交給少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少數人組成,財務狀況保密,但決策影響力非常大,因此被稱為“首席合夥人”。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對首席合夥人意義重大。沒有他們的允許,風險投資公司不能解雇首席合夥人,所以風險投資公司通常會選擇自己的員工作為首席合夥人,以控制大局。但是,這樣的權力結構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有影響:第壹,現在籌資不容易,除非企業認識的投資者有很多錢(現金或股票等。)並擁有臉書或其他大公司的股份。如果壹個新公司沒有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它顯然無法在人力或技術方面進行任何投資。所以新公司的創業者如果需要籌集資金,壹定要和風險投資公司打交道,搞清楚資金情況,資金方向由誰負責。這是壹個復雜的過程。第二,在已經得到風險投資公司支持的公司中,首席合夥人不需要向風險投資公司妥協。他們可以在盈利後隨時抽走資金,離開董事會,這將使整個公司的運營變得更加復雜甚至困難——沒有必要的資金支持,也不可能重新創造管理機制。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創業者主要有兩個途徑:保持良好的經營狀況,不擔心沒人投資,與風險投資公司或首席合夥人搞好關系。目前各個風險投資公司的文化差異很大。有些公司可能不太註重自己的權威性,讓所有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有話語權,對如何做投資決策提出建議。但有些風險投資公司只是表面上這麽做,實際上投資決策完全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如果創業者想了解這些文化,誰是首席合夥人,誰有決策權,就應該向之前和風投公司合作過的企業請教。據我所知,80%的風險投資公司都會有合議決策流程。這種結構很常見,是很多基金組織的標準。杠桿收購公司、對沖基金和組合基金(募集資金投資於其他基金)幾乎都采用這種結構。創投公司之所以要這個,多半是因為律師給意見。我們不僅提供人才和技術,還提供發展戰略和夥伴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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