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份壹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
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股票可以用股票價格的形式來表達其價值。
3.證券交易市場又稱證券市場、二級市場、二級市場,是指已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二級市場出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證券的公司。
只有持股比例低於30%時,才可以在二級市場直接收購,持股比例超過30%需要要約收購。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股東持股5%以上的,需要配合上市公司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通過證券交易持有或者與他人共同持有壹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在上述期間,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再次交易。並且,此後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申報和公告。在報告期內以及作出報告和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次買入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股東持股比例達到30%以上,並且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則需要向股東發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