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契稅按照3%繳納,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
2.房產稅:房產原值* 70% * 65438+每年0.2%;
3.土地使用稅:建築面積*30元/年;
4.如未按時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需按日加收0.5 ‰的滯納金;
5.以公司名義買房要繳納的稅項很多,計算復雜。建議購房人向房屋所在地稅務管理部門查詢具體稅額後再考慮後續事宜。
以公司名義買房的弊端:
1,以公司名義買房,信息比較復雜。以公司名義購房,購房人需要準備的材料還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委托書;
2.以公司名義買房,再次上市時受到限制。公司名下的房子要想出售,必須滿足兩個硬性條件,即公司無負債,已繳納應納稅款。
3.以公司名義買房成本更高。以公司名義買房,壹方面需要多繳稅,另壹方面不能享受契稅優惠。
總結壹下,公司買房,產權歸公司,房產證上有公司的名字。公司買房也要交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