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的執行方式: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資金;
2.查封、扣押、拍賣或者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3.搜查被申請人的隱藏財產;
4.強迫被申請人交付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
5.強迫被申請人搬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的;
6.執行法律文件中規定的行為;
7.相關產權證書過戶的強制手續;
8.逾期履行期間強制雙倍支付逾期履行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案)
第二百三十六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財產在國外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書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書面告知人民法院;30日內未執行完畢的,還應當將執行情況告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未執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人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和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擔保的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1998年8月底的壹天,兩個斯坦福大學的畢業生,佩奇和布什,在Sun的聯合創始人安迪·貝希托爾斯海姆(Andy Bechtolsheim)面前點了幾次鼠標,獲得了後者65438+萬美元的投資。當時,他們向貝克托什姆展示了壹種新的互聯網搜索技術。在矽谷打拼多年的Bectosheim立刻意識到這項技術有著巨大的市場增長潛力,他毫不猶豫地簽了壹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