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對對外擔保的要求非常嚴格,有很多限制。如果不是控股子公司,而是其他關聯方,則不允許。如果不是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對方也應為其擔保提供反擔保。《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幹問題的通知》規定(壹)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非法人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得超過最近壹個會計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三)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對外擔保的審批程序和被擔保對象的信用標準。對外擔保須經董事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簽字,或股東大會批準;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債務擔保。(4)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的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際承擔能力。(五)上市公司必須嚴格遵守《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對外擔保信息披露義務,必須按要求向註冊會計師如實提供公司全部對外擔保情況。(六)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年度報告中對上市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以及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說明,並發表獨立意見。也可以看《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看看這個:
應由股東大會批準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才能提交股東大會批準。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壹期經審計凈資產50%後提供的任何擔保;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3.金額超過最近壹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單項擔保;4.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上一篇:公司如何拆分成兩家公司?下一篇:不銹鋼水箱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