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股東;可分離債券、公司債券、可轉債本身就是上市公司。
2.發行債券的目的不同:
發行公司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向社會公眾借款,承諾在規定的到期日無條件向債權人支付面值,並在固定期限內按約定的利率按期支付利息;
為特定投資項目發行可轉換債券;
發行可分離債券的目的是將債券與權證分離,債券認購者可以免費獲得壹定數量的權證;
發行可交換債券的目的比較特殊,通常不是特定的投資項目。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減持)、市值管理和資產流動性管理。
3.交換股份的來源不同:
公司債券換來公眾的貸款;
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自己在未來發行的新股;
可分離債券是發行人公司的股票;
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4.對公司股本的影響是不同的:
公司債券會使公司的股份更加分散;
可分離債務不會擴大公司股份總數;
可轉債會擴大發行人總股本,攤薄每股收益;
可轉債轉股不會導致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也不會影響攤薄收益。
擴展數據:
雖然債券種類繁多,但在內容上都包含壹些基本要素。這些要素是指在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義務的主要協議,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面值,是債券到期後發行人應向債券持有人償還的本金金額,也是企業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不壹定與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相同。如果發行價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如果低於面值,就叫折價;而如果是等價的,就叫平價發行。
2.償還期限
債券償還期是指公司債券規定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與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應結合自身資金周轉和影響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因素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限。
3.利息支付期
債券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支付利息的時間。可以壹次到期支付,也可以1年、半年、三個月支付壹次。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影響很大。到期支付壹次利息的債券的利息通常按單利計算;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按復利計算利息。
4.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在壹定時期內承諾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的報酬的計算標準。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銀行利率、發行人信用狀況、還款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當時資本市場資金供求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發行人名稱表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回收本息提供依據。
以上要素是債券面值的基本要素,但並不是發行時都印在面值上。比如,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人以公告或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欠債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