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上,是不允許的。企業法人的賬戶應當獨立,不得與法定代表人的賬戶混用。,公司賬戶轉法人個人賬戶的必要條件:小額;次數不多;備註可以是:零用現金、工資、福利等。把錢從公司賬戶轉到個人賬戶作為取現,從公司賬戶和現金賬戶看起來沒什麽,但是有兩個問題:1,銀行對賬單反映不是取現,是轉賬;2.作為出納,如果把公司賬戶的資金轉到自己的賬戶上,本身就是違法的,壹旦有檢查之類的事情就更不清楚了。公司通過其他應收款借款,銀行存款借款,以及(1)民事責任等方式向個人借款。《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公司法》第147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公司法》第148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挪用公司資金;《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第151條規定(股東代表訴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148條規定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監事收到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法》第152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刑事責任:《公司法》第215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271條規定(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數額較大,有利可圖或者違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或者數額較大不歸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