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更加寬松,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更加嚴格;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向發起人募集資金,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募集資金。
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股份轉讓的難度不壹樣。
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更多,難度也更大;
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自己的股份,沒有有限責任公司那麽難。
3.股權證書的形式不同。
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憑證是出資憑證,不能轉讓、流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憑證是股票,即股東持有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體現,是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持有股份的憑證,可以轉讓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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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企業:
是以法人財產制度為核心,以科學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從事規模化生產經營活動,具有法人資格,依法成立的經濟組織。
公司制有兩個主要特點:
第壹,公司是法人。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實體,具有與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為能力。這是現代公司制度的根本特征。
二是公司實現了股東最終財產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的分離。
2.股份制企業:
又稱“股份經濟”,是指不同人擁有的分散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壹使用,合理管理,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壹種經濟組織形式。
它也是企業財產所有權的壹種形式。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系統
百度百科股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