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壹般來說,企業的稅後利潤應分配給股東。股東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要征收個人所得稅。股東分紅的計算方法:
1.個人股東按應得股息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可以減半征稅;
3.無論外國人獲得的股息是不是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納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股息收入免稅;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年度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息支付的納稅標準:
1.個人股東應支付20%的紅利;
2.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減半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股息不需要納稅;
4.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股息不需要征稅;
5.2008年以後,境外非居民企業從境內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減按10%的稅率征稅;
6.個人股東在壹個月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按股息紅利的20%納稅;
7.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壹個月至壹年的個人股東,按照股息紅利10%的稅率納稅;
8.個人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壹年的,按照股息紅利5%的稅率納稅。
綜上所述,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股東分紅所得需要納稅,股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具體征收標準是,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的,按照股息收入的10%納稅,普通公司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比例也是20%。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