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資格並達到法定人數。
發起人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資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名以上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有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按照公司章程募集的實收資本總額。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未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額和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時,為籌集公司資本而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裏所說的發行股份就是設立股份,是指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可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是指公司發起人認購擬發行股份的壹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社會公眾認購股份的行為。
4.發起人應當制定章程,由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文件,規定了公司的重要事項。它不僅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準則。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必備條件。公司名稱需要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當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壹定的組織架構,進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
6.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步驟1。申請名稱的預先批準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申請設立登記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3.證書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蓋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