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
1.原則上,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應具有優良的業績、適度的流通股本和良好的流動性。上壹年度虧損、股價波動超過200%、流通股過度集中、股票被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或者退市、被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不得質押。
從“華爾街”的經驗來看,藍籌股的質押率是70%,普通股是50%。
2.商業銀行接受質押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份的10%。證券公司質押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份的10%,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上市公司質押股份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的20%。
該條確定了證券公司的多元化投資,避免只追捧少數股票。
3.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為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比。
這壹規定與第二條規定的* * *的效力相同,意味著流通市值大的股票會比流通市值小的股票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睞。
擴展數據:
2013年5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辦法(試行)》,標誌著這壹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具備了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證券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認可的其他證券。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除非回購到期日順延至非交易日。上交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首批9家試點券商分別是:國泰君安、海通、中信、齊魯、光大、華泰、招商、廣發、國鑫。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股票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