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國際貨運業務的操作大部分是由貨代公司完成的,廣大貨主企業,特別是長期沒有開展進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對運價並不完全清楚,導致在核算運輸成本時缺乏決策依據。據香港壹家船公司的業務人員介紹,航線漲價主要是根據各國的財年和銷售旺季而變化。比如日本的財年結算是在3月,所以船公司會在3月中旬增加日本線的運費,以對應適時增加的貨運量。對於美國航空公司來說,漲價開始於4月31財年結算日的第二天,即5月1。此外,在6月15至6月10至10月31的所謂旺季期間,還會加收“旺季附加費”,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聖誕節,很多貨物都是在這個期間發貨,就是為了搶占這個最重要的市場。這位業內人士還分析說,海運費包括幾個部分。以深圳鹽田港為例,出口集裝箱的FCL運價包括基本海運費(參考船公司公布的運價)、BAF(燃油附加費)、PSS(旺季附加費)、GRI(普漲價)。其中,船公司的基礎運價各不相同,但對於貨主來說,如果為妳提供貨運服務的貨代與船公司簽訂了約定運價,甚至有的因為貨量大而有箱扣等優惠政策,那麽貨代所能提供的船公司運價可能遠遠低於船公司自己公布的運價。BAF壹般差別不大,而PSS和GRI則與整個貨運量和市場環境有關,不確定因素很多。但是有些貨代公司和某船公司簽訂了這方面的特別條款,往往可以享受到非常優惠的政策。
根據海運費率的構成,在咨詢運費率時,應註意:
首先,在某條航線上可能有幾家船公司在運營。在選擇了有合適船期的船公司後,妳要註意為妳提供貨運服務的貨代公司是否與這家船公司簽訂了約定運價。如果有,可以享受更低的運費;第二,如果妳有比較穩定的遠期期貨量,可以直接和船公司簽訂協議運價,船公司會指定其代理人為妳提供貨運服務;
3.對於PSS和GRI,如果妳的運輸計劃正確,可以通過與船公司或貨代協商達成壹定程度的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