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資委發布了《關於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郭子法研[2008]1號),要求中央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提出了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八項主要內容。要求中央企業在堅持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持續提升持續盈利能力、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進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保障生產安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八個方面履行社會責任。還要求建立健全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提出“將履行社會責任納入公司治理,融入企業發展戰略,落實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統計和考核體系,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履行社會責任的評價機制。“要求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提出“有條件的企業應當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公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計劃和措施,完善社會責任溝通方式和對話機制,及時了解和回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監督。"
2065 438+01 9月,國資委(SASAC)制定印發了《中央企業“十二五”和諧發展戰略實施綱要》,對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進行了戰略部署。國務院SASAC將采取有效措施推進中央企業和諧發展戰略。未來初步考慮加強典型引導,實現重點突破,選擇約10家重點實施企業,探索具有本企業特色的和諧發展戰略實施路徑,制定本企業實施和諧發展戰略的措施。
2012國資委成立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指導委員會,進壹步加強對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指導,推動中央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2)主要工作
在這些政策背景下,國資委(SASAC)通過召開社會責任工作會議、開展社會責任培訓、征集優秀社會責任實踐等壹系列有效措施,引導中央企業不斷提升社會責任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和意識不斷增強,社會責任工作管理體系逐步完善。中央企業普遍建立了社會責任組織管理體系,明確了歸口管理部門,50多家企業成立了社會責任委員會或社會責任領導小組。
最新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末,已有20家央企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國石油、中國五礦、中鋼集團發布了國別報告。多家央企的報告得到了國內外相關機構的高度評價。中國五礦榮獲聯合國全球契約環保先鋒企業榮譽。這些都表明壹些央企的社會責任管理水平和績效,已經躋身世界壹流企業之列。
壹些礦山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意識到積極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是礦山企業獲得良好外部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還有壹批先鋒公司,他們以獲得“社會許可證”和建設“企業公民”為目標。五礦集團、CICC集團、神華集團、山東黃金集團和雲磷集團是典型代表。另壹個案例是,加拿大埃爾拉多黃金公司自2005年進入中國以來,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投入了7000多萬元人民幣,用於改善其所在社區的基礎設施,改善當地的教育和醫療衛生條件,支持種植、養殖等社區發展項目。在貴州省貞豐縣爛泥溝金礦,通過將礦區及外圍道路建設項目外包給村辦企業,幫助村集體建設尾礦制磚項目,幫助礦區當地經濟實現自我可持續發展。
此外,走出去的中國礦業企業將積極履行海外社會責任,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內容。如中鋁秘魯銅業公司為莫洛科查鎮居民投資建設1.050房屋;中色集團非洲礦業公司向贊比亞當地政府捐贈瘧疾防治基金,中色欒霞公司捐贈化肥種子,促進地區農業發展;五礦在澳大利亞舉辦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中鋼集團發布非洲社會責任報告;中國石油幫助建立了全球契約的蘇丹網絡,並發布了蘇丹企業社會責任國家報告。
在壹般領域,公司將自己視為“企業公民”主要基於以下兩點考慮:壹是避免且無法承擔讓公眾失望的成本,尤其是憤怒。在目標成本協調的條件下,他們更傾向於贏得“企業公民”的榮譽,提高企業的社會地位和形象,贏得社會的廣泛支持和認可。第二,當代社會,企業的競爭優勢來源於優秀人才,優秀人才追求的目標不僅包括實質性的個人進步,還包括為他們提供為社會做貢獻的機會。在這個前提下,出現了壹批新的企業管理者,他們基於對社會負責的理念,致力於將公司打造成壹個能夠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企業公民”。
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首先考慮的,是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認可,這是我國大多數礦山企業的目標和選擇。從長遠來看,吸引優秀人才,讓員工以責任企業、和諧礦山為榮,必將成為更多礦山企業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必然選擇。
(三)今後的工作方向
近年來,中央企業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和長足進步,但仍存在不少挑戰和問題,突出表現為部分企業領導認識不足、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制度不健全、企業社會責任溝通機制不完善等。部分企業缺乏有效的社會責任溝通機制,社會責任溝通的方式方法還很欠缺。透明運營和與利益相關方溝通的能力有待進壹步提高,塑造央企品牌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壹步提高。
目前國際上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越來越高,約束越來越嚴;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對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下壹步,要圍繞可持續發展,堅持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改革發展相結合,堅持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管理運營相融合,突出實施和諧發展戰略,突出加強社會責任管理,突出加強社會責任能力建設。
要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進壹步深化社會責任的概念,明確社會責任的問題。我們將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深入實施和諧發展戰略,加強社會責任管理,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經營,進壹步發揮履行社會責任的示範作用,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是完善社會責任組織體系,落實中央企業層面的工作責任,進壹步推動企業在集團公司層面建立社會責任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健全工作機構和制度,進壹步完善社會責任工作體系。
三是探索和推動將社會責任融入管理和運營,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中央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逐步建立社會責任考核評價機制。
四是進壹步開發社會責任報告的價值,完善社會責任的溝通機制。
五是強化社會責任對標,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D)關於如何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促進公司社會責任的建議
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和實踐是壹個逐步發展的過程。目前,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在不斷提高,但仍處於較低水平。根據在中國進行的相關調查,提升企業形象是壹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首要動機,但企業經營者對客戶和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很多企業認為社會責任就是慈善,卻沒有意識到這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普遍認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的成本(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2007)。
這種發展情況也符合礦產開發領域的情況。有些地方由於生產成本高,盈利能力差,業主素質低,壹般很難看到近期直觀的產量。同時,由於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普遍脫離了產品的銷售和使用對象,存在典型的市場監管失靈,社會責任感更加薄弱。因此,在中國推進企業社會責任,需要看到其階段性和艱巨性,必須有政府之手進行引導和調整。
1.關於加強政府引導礦山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制度安排的建議
從企業運營的角度,也應該通過明確的方式,如發布指導性意見或標準等,引導和規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方法。根據礦產開發企業的特點,政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引導和調控:
壹是通過合同管理的方式,約束和要求企業在道德底線上履行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
二是通過黑名單制度,對明顯不負責任超出社會道德底線的企業在資源配置、準入、誠信等方面進行限制。
三是通過行業協會推動在ISO26000國際標準基礎上建立行業底線、法律法規以外的行業標準和規範,引導和規範企業主動履行職責。
第四,達不到普遍責任標準和道德底線的企業,會通過市場端和消費者端的引導性幹預,引導市場對其產品進行限制和抵制。並通過適當的經濟手段和處罰增加其運營成本。例如,提高或增加環境稅、可持續發展基金和規定標準的基礎設施投資。再比如國際社會對非洲血鉆的限制和抵制,就是壹個成功的案例。
五是允許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通過制度安排將社會責任支出納入生產經營成本,在稅前扣除,以激發企業主動履行責任的積極性。
六是逐步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江建祥,2010)。壹開始就把最基本的道德,也就是道德底線的要求,推進發展成法律責任和軟法律責任,與道德責任並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擴大法律責任的範圍。
2.建設責任礦山企業的路徑建議
從現有經驗來看,企業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路線圖壹般應包括理念、組織和實踐三個層面(鐘洪武,2008)。
首先,企業要探索社會責任的理念,積極收集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和發展趨勢,挖掘出符合企業特點的社會責任理念和社會責任發展路線圖。
其次,建立組織保障體系。應建立正式的企業社會責任部門,配備專門人員,並單獨編列預算。制定具體的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如責任風險管理控制體系和環境政策。
第三,融入日常實踐。比如對企業員工進行社會責任培訓,通過社會責任網站、宣傳冊、座談會等形式主動向社會公布企業責任實踐。引入社會責任對話機制,邀請外部專家和社會團體與企業高層對話,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第四,建立利益相關者共治的模式更加實際可行(楊瑞龍等,1998)。也就是說,企業的董事會和監事會應增加股東以外的利益相關者代表,或者成立專門的“利益相關者委員會”,讓基層政府、村民等利益相關者代表也能參與企業的決策,加強直接對話溝通、信息傳遞和監督執行,有效解決社會責任決策和執行中的信息不對稱和市場失靈問題。
第五,積極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作為加強與群眾、社區、社會和政府溝通的重要工具,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贏得政府和社會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