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壹體,三位壹體(招生綜合評價)是指全國部分省份啟動的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舉措,是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規定的四種選拔模式之壹。是集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考於壹體的多元化入學考試評價體系。
即省內高校拿出壹定比例的招生名額,實行浙江高考考生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考成績和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按壹定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後擇優錄取的壹種錄取形式。
“三位壹體”的招生綜合評價,實際上是成長性評價與壹次性評價相結合,集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考於壹體的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綜合素質評價包括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和大學綜合素質測試。
實現三位壹體的具體途徑是,高校在通過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的前提下,可以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相應等級作為前置條件,或者提出相應的選修要求,讓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試點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和高考,根據其綜合成績進行選拔。
三位壹體錄取方式:
錄取依據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成績按壹定比例的綜合成績。具體比例要求由試點高校根據學校培養目標和學科確定,但高考成績原則上不低於50%。
學生還需要參加相應批次的高考誌願,在高考相應批次提前錄取,即提前批誌願。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試點高校試點專業的錄取批次,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條件的入圍學生進行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