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的量刑標準
什麽是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1.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詐騙手段非法集資,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指違反金融管理秩序罪)的單壹犯罪客體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客體屬於復雜客體,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199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利用虛構的集資目的,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額回報率為誘餌,實施詐騙集資的手段;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詐騙非法集資”:
(1)攜集資款逃逸;
(2)集資款被揮霍,導致集資款無法歸還的;
(三)利用集資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資金無法返還的;
(四)因其他欺詐行為拒絕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最高人民法院2001將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概括為:
(1)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卻騙取大量資金;
(二)非法獲取資金後潛逃的;
(三)隨意騙取資金的;
(四)利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逃廢賬戶,虛假破產,逃避回籠資金。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且拒不歸還的。
根據《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於集資詐騙罪主觀惡性大,社會危害性大,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最高可判死刑。
量刑標準:
犯集資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