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宏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核準遼寧宏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向沈陽煤業(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2065438年9月21日,遼寧宏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核準遼寧宏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沈陽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
1.核準妳公司向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行546,694,237股,向中國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65,438+045,2465,438+0,948股,向西藏山南金田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96,798,445股,向西藏山南投資合夥企業發行96,798,445股。
二。核準妳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95,207,265,438+03股新股。
第二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
三。妳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應嚴格按照報送我委的方案及相關申請文件進行。
4.妳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動詞 (verb的縮寫)妳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股票發行的相關手續。
六、本批復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七、妳公司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到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我會報告。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批準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盡快完成相關程序和資產轉讓。請投資者關註公司公告,註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遼寧宏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