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設立是要求:企業的設立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產業結構規劃;企業選址符合當地城鄉規劃;新建化工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必須經過正式設計,必須配備自動監控系統和必要的安全儀表系統,周邊地區和市區的化工企業應搬遷進入化工園區。
證照齊全主要是指各類企業安全證照,包括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和各類相應的安全證照,不僅要齊全,還要保證在有效期內。
依法設立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首要條件和前提。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是危險化學品企業進入的首要關口,是檢查企業是否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重要環節,是安全監管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的重要行政手段。非法生產行為壹直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壹,尤其是壹次死亡壹人以上的重大群體性事故。如2065438年3月1日,遼寧省壹硫酸儲罐發生爆炸泄漏,造成7死2傷。事故企業未取得工商登記,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除臨時占地手續外,未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環評、安評、設計等相關手續。
二要建立並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壹項重要制度。建立並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嚴格的領導值班制度是強化企業領導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的重要途徑,是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保證。
事故的首要潛在因素是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不嚴格執行。如:2012年2月312日,山西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發生苯胺泄漏事故,引發區域性環境汙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235.92萬元。雖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儲罐進料管上的金屬軟管破裂,但通過調查發現,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值班人員18小時不巡邏)、不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必須確保從業人員符合錄用條件並經培訓合格,依法持證上崗。
在化工生產、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存在多種不同特性的危險化學品,涉及復雜多樣的工藝、設備、儀器、電氣設施等。特別是近年來,化工生產呈現出裝置大型化、集約化的發展,對員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員工良好的素質是化工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只有經過嚴格的培訓,掌握生產技術和設備操作技能,熟悉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防範措施,對依法需要取證的崗位進行取證,才能承擔和完成自己的工作,確保自身和裝置的安全。
不符合錄用條件、不具備相關知識技能、不持證上崗的“三無”人員,在化工生產中容易發生事故。如2012年2月28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趙縣河北可兒化工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4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459萬元。事故暴露出的壹個主要問題是,該公司員工不具備化工生產專業技能。這家公司的車間主任和重要崗位員工大多是周邊村莊的農民(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缺乏必要的化工生產專業知識和技能,上崗前沒有經過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低風險的生產過程變成了高危險的生產過程。針對突發異常情況,缺乏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和能力,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四、要嚴格控制重大危險源,嚴格變管理,科學遇險救援。
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途徑,是壹項基礎性、長期性措施。201112,10生效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明確提出了完善監控手段、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的要求。由於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數量眾多,壹旦發生事故,後果和影響是巨大的。如2008年8月26日,廣西河池廣維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59人受傷,廠區3公裏範圍內* * * 11.500余人疏散,直接經濟損失7586萬元。經調查發現,事故與罐區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不到位有直接關系。事故儲罐未配備液位、溫度和壓力測量的監測儀表和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儀表。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工作過程、工作程序、技術和設施的永久性或臨時性變更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確保變更帶來的危害得到充分識別,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變更分為工藝技術變更、設備設施變更和管理變更。變更管理是我國化工企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當變化發生時,如果不分析風險,不采取安全措施,就非常容易形成重大事故,甚至是事故。如2010年7月6日,遼寧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罐區發生輸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嚴重環境汙染,1名工人失蹤,1名消防戰士犧牲。這起事故是未嚴格執行變更管理程序的典型案例。在事故裝置中,原油脫硫化氫劑的活性成分由有機胺改為過氧化氫,脫硫化氫劑的成分發生了變化,加註過程中的操作條件也發生了變化。但企業沒有對這些變更進行風險分析,也沒有制定風險控制方案,導致灌裝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大火持續燃燒15小時,泄漏的原油流入附近海域。
遇險作業時,在沒有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盲目施救,往往會使事故擴大,導致施救者受傷甚至死亡。如2012年5月26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躍龍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尾氣吸收崗位逸出的有毒氣體在密閉空間內積聚,導致值班操作人員中毒。在組織救援過程中,值班員工因防範措施不當盲目施救,導致3名救援人員相繼中毒。
五、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指南》的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
隱患是事故的根源。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產最基本的任務,是預防和減少事故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安全生產的壹項重要基礎工作。
《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指南》對企業建立並不斷完善隱患排查制度和機制,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和詳細規定。隱患排查走過場,隱患消除不及時,可能是事故發生的原因。如2011,165438,吉林省松原石化有限公司氣體分餾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重傷,6人輕傷。經調查發現,事故發生時氣體分餾裝置存在硫化氫腐蝕。事故發生前,硫化氫超標現象嚴重。企業未能縮短設備監測檢查周期,排查隱患,加強維護,充分暴露了企業隱患治理不到位,為事故的發生埋下了伏筆。壹是禁止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和未經批準停止使用報警聯鎖系統。
設備設施是化工生產的基礎,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是事故的主要來源之壹。如2010年5月9日,上海中石化高橋分公司煉油事業部2號儲運罐發生石腦油儲罐火災事故,造成1613號罐罐頂被掀,1615號罐罐頂部分開裂,造成經濟損失60余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613#油罐鋁制浮板腐蝕穿孔,導致罐內硫化亞鐵遇空氣自燃。從2003年到案發,事故企業只做了壹次內壁防腐,石腦油罐壁和鋁制浮盤腐蝕嚴重,帶病不停運行,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報警聯鎖系統是規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降低安全風險、確保裝置平穩運行和安全生產的有效手段,是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徑。未經批準,擅自停止報警聯鎖系統將對安全生產造成極大隱患。如7月111日,廣東惠州市中國海洋石油煉化公司惠州煉油分公司芳烴聯合裝置發生火災事故,造成改造後的分油塔塔底泵軸承、密封、進出口管線及附近管道、電纜、管廊結構損壞。直接原因是重整油分離塔底泵非驅動端推力軸承損壞,導致軸劇烈振動和位移,導致泵非驅動端兩級機械密封嚴重損壞,出現泄漏。泄漏的介質遇到軸套與密封端蓋硬摩擦產生的高溫,導致火災。但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的壹個重要原因是儀表系統因缺少DCS通道,未按規範設置泵的機械密封油箱低液位信號,進入控制室的信號僅設置狀態顯示,無聲光報警,導致控制室值班人員未能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二、嚴禁可燃和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處於異常狀態。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等報警系統是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的重要預警手段。當易燃有毒氣體含量超過安全規程要求但無法檢測時,容易發生事故。如201165438年10月20日,榆社化工有限公司第二樹脂廠第二聚合車間發生空間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經濟損失2500萬元。雖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9號釜頂部的氯乙烯單體進料管與連接在主放空管控制閥下方的上彎頭之間的焊縫開裂,該焊縫位於第二聚合裝置第四層的南側, 泄漏的氯乙烯漏入9號釜壹樓東側出料泵旁混凝土柱上的聚合釜出料泵啟動開關,導致廠房內氯乙烯氣體空間爆炸,而本應起到報警作用的泄漏氣體探測器卻未能阻止事故發生,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三是未經批準,嚴禁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檢查維修、堵盲板等作業。
化工企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檢查維修、盲板封堵等作業風險較大。嚴格的八大作業安全管理,就是檢查作業過程中的風險是否分析全面,作業條件是否具備,安全措施是否充分和落實,相關人員是否按要求現場確認和簽字。同時要加強作業過程的監管,作業過程中要有監護人進行現場監管。經營過程中因審批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時有發生。如2010年6月29日,遼寧省遼陽市遼陽石化公司煉油廠原油中轉站1 3萬立方米原油儲罐在清罐作業時發生可燃氣體爆燃事故,造成罐內作業人員3死7傷。事故的壹個主要原因是工作現場的負責人在主管不在場的情況下帶領工人進入工作現場。同時,未落實《有限空間工作票》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卡》上的安全措施,用閥門代替盲板簽字確認,使作業人員在隱患極大的環境中作業,導致事故發生。
四、嚴禁指揮和強令他人冒險。
違章指揮往往會給操作人員帶來額外的風險和傷害,甚至是血的教訓。違章指揮,強令他人冒險,是無視他人安全的不良行為,往往成為事故發生的原因。如:2010年7月28日,江蘇省南京市揚州鴻運建築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對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邁臯橋街道萬壽村15號南京第四塑料廠舊址進行平整。在土地拆遷過程中,挖掘機挖通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後被明火爆燃,造成22人死亡,120住院。事故發生的壹個主要原因是現場施工缺乏安全管理,施工隊伍盲目施工,現場作業負責人明知被拆除地塊內有地下丙烯管道,卻無視危險,違章指揮,行為野蠻,導致管道被挖通,釀成重大事故。
五、嚴禁違章操作、脫崗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在在崗期間,如果操作人員擅離崗位,酒後上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壹旦生產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不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往往會導致嚴重後果。如2008年9月14日,遼寧省遼陽市金航石化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失蹤,2人輕傷。事故原因是值班操作人員在滴加異辛醇硝化反應過程中違規擅離崗位,反應失控,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