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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物理危害識別與分類管理方法解讀

《化學物理危害識別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0號,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13年6月24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0年7月13日公布。

壹、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首先,中國加入了《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國際勞工組織第102號公約)。170六月1990)六月1994。該公約要求所有成員國根據其固有的安全和健康危害特性對所有化學品進行評估和分類,以確定其危害性。第二,參照歐盟REACH等法律法規,對我國生產或進口的化學品成分進行識別和分類,以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提高我國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開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增加化學品使用的透明度,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第三,根據《條例》規定,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管理實行目錄管理制度,但大量未列入目錄管理的化學品由於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其危害跟不上,導致事故頻發。如2011年10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皖北制藥有限公司實驗車間發生三光氣泄漏事故,造成75名員工住院治療觀察,其中使用呼吸機治療的危重患者17人(其中危重患者5人,危重患者1人),死亡65438+人。因此,根據《條例》第壹百條規定,對新出現的、遇到的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應當制定相關管理措施,進行危害識別和分類,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辦法》的制定過程

在前期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於2012年2月起草了《辦法(征求意見稿)》,並分別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13年3月在青島組織召開了《辦法》征求意見會,聽取了部分地方安監局、鑒定機構、相關協會和企業的意見。根據收集到的修改意見,將對《辦法(草案)》進壹步修改完善,並提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2013年6月24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辦法》。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4章23條,包括總則、人身危險性的識別與分類、法律責任和附則。《辦法》明確了適用範圍、識別與分類的界定、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職責,以及化學物理危害識別、分類和仲裁的內容、程序和要求,規定了聯合識別、系列識別等相關內容。

(1)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識別和分類以及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根據《辦法》,安全監管總局將公布免於物理危險性鑒定和分類的化學品名單。列入本清單的化學品,由於其危害已被人類掌握,可免於物理危害識別和分類。此外,以科學研究或產品開發為目的,年產量或使用量不超過1噸的化學品,也免於物理危險性鑒定和分類。

(2)鑒定內容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識別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識別16物理危險性需要測試的參數或指標;二是與物理危害分類相關的物理化學特性、化學穩定性和反應性。

(3)化學品物理危害的分類

化學品分類是GHS(全球化學品統壹分類和標簽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和企業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基礎。因此,對本單位生產或進口的化學品進行分類是化學單位的基本職責。

由於GHS分類的復雜性,不同的化學單位將以不同的方式對化學品進行分類。為保證分類結果的準確性和壹致性,《辦法》規定,化工單位應當根據鑒定報告和其他物理危險性數據,編制物理危險性分類報告;登記中心應對分類報告進行綜合評價,並在30個工作日內向化工單位出具審核意見。

(四)鑒定分類工作的技術支持機構。

借鑒《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總局令第12號)和衛生部毒理學鑒定標準建立專家庫的做法,並考慮到化學物理危害鑒定在實驗方法、實驗條件、儀器設備等方面的特殊性,《辦法》規定了三類技術支撐機構:

壹是總局成立了化學物理危害鑒定與分類技術委員會,負責對有異議的鑒定或分類結果進行仲裁,並公布化學物理危害鑒定結果。

二是化學物理危害的鑒定機構。此類機構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主要負責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並出具鑒定報告。

三是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化學物理危害分類結果的評估和審查,建立全國化學物理危害識別與分類信息管理系統,承擔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系列鑒定和聯合鑒定。

鑒於油漆等化學品種類繁多,但用途相近、成分相近、物理危害無顯著差異,為避免不必要的重復鑒定,《辦法》規定,對於符合用途相近、成分相近、物理危害無顯著差異三個條件的化學品,化學單位可以向鑒定機構申請進行系列化學鑒定。

為減輕企業負擔,多個化工單位可以聯合申請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同壹品種化學品進行物理危害鑒定。考慮到在某些情況下,物質的外觀,尤其是固體物質的外觀會對其危險性產生影響,共同識別的化學品的外觀應壹致或不影響其物理危險性分類,但其成分壹致的除外。

共同鑒定的多個化學單位應指定壹個作為主要應用鑒定單位。

(6)分步實施

鑒於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種類繁多,鑒定和分類工作技術性很強,工作量很大。根據化學品的產量或進口量、危險特性、事故等因素,有重點、分步驟地進行化學物理危險的識別和分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制定分步實施方案。

四。實施這些措施的意義

《辦法》是實施《條例》的重要配套法規,有助於強化企業責任,從源頭全面掌握化學品風險,建立健全我國化學品風險基礎信息完整數據庫,推進化學品安全管理國際接軌,對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危害控制將發揮重要作用。有關單位和人員應學習和掌握本辦法,並認真執行,防止和遏制危險化學品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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