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8月17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對黃山市黃山區郭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請集資參與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主動申報登記參與集資情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維護社會秩序。對捏造散布謠言、惡意挑釁煽動非法集會、幹擾案件偵查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與黃山市黃山區郭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有關的犯罪線索和財產線索。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受害人、證人的合法權利,盡最大努力挽回和挽回損失。
3.黃山市黃山區郭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吸收公眾存款後用於向借款企業、借款人放貸的資金屬於涉案資金,借款企業、借款人應當依法履行還款義務。即日起,請所有與黃山市黃山區郭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發生債權債務的借款企業和借款人盡快攜帶企業證明、本人身份證及債權債務相關資料到我局經偵大隊配合調查。
四。為全面收集證據,準確核對賬目,積極挽回損失,加快辦案進度,請相關集資參與人通過以下方式登記報案:
1.現場申報登記方式。攜帶本人身份證、投資合同、付款憑證、現金流(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進行登記。前往公安機關現場處理時,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遵守秩序,佩戴口罩,出示安康碼和行程單碼,依次辦理。地址:黃山市黃山區市甘棠鎮北海南路黃山公安局黃山分局壹樓大廳(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6:30-17:30)。
2.通過郵件註冊。集資參與人下載《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表》,如實填寫,連同本人身份證、投資合同、付款憑證、資金流水(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郵寄至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經偵大隊進行登記,並註明“黃山市黃山區郭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郵政編碼:245000。
5.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涉案犯罪嫌疑人(包括高管、業務員、業務助理等為吸收資金提供協助的人員)應當主動投案自首。凡主動投案,積極配合調查,並清退全部吸收資金或代理費、好處費、返利費、傭金、提成等費用的,可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凡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退還贓款贓物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