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稅率是指根據征稅對象的數額劃分若幹檔次,每個檔次由低到高規定相應的稅率。征稅對象金額越高,稅率越高,稅率越低。由於計算方法和依據不同,累進稅率分為以下幾類:
(1)全額累進稅率:即按照相應檔次的稅率計算應稅對象的稅額。當應稅對象提高到壹個等級時,應稅對象的數額按較高的稅率征稅;
(2)全率累進稅率:與全率累進稅率原理相同,但累進稅率的依據不同。全額累進稅率以應稅對象的金額為基礎,全額累進稅率以應稅對象的壹定比例為基礎,如銷售利潤率、資本利潤率等。
擴展數據:
基本原則:
保險人在確定保險費率時,應當貫徹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具體來說,確定保險費率的基本原則是充分、公平、合理、穩定和靈活,以及促進損失預防的原則。
1,充分性原則
是指收取的保險費足以支付公司的保險費、合理的經營費用、稅收和預期利潤。充足性原則的核心是確保保險人有足夠的償付能力。
2、公平原則
壹方面,保費收入必須與預期支付對稱;另壹方面,被保險人承擔的保費應與其已獲得的保險權利相壹致,保費金額應與被保險人的險種、保險期間、保險金額、年齡、性別等對稱。
3、合理性原則
意思是保險費率要盡可能合理,保險人不能因為保險費率高而獲得超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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