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系統概述
至此,中國證券市場已初步建立起以《證券法》為主體,相關法律制度為補充的體系。
上市公司的規範制度框架。據不完全統計,這些系統有241多種。它包括五個層次,即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和自治文件。
二、監督的主要方式
根據《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關於股東大會的標準意見,監事會行使監督權時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召集監事會;出席董事會;出席股東大會;作為無表決權的代表參加經理會議;提議召開董事會;提議召開股東大會;查看公司的財務信息;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提案權;行使舉報權;提出罷免權;代表公司權利。
第三,監督的重點
關鍵點壹:公司獨立運營的能力。上市公司必須自主經營,實現與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人員、資產、財務、業務、機構上的“五分離”。
焦點二:公司治理結構。包括:控股股東對董事、監事的提名程序;總經理的任免程序;兼任經理的董事不得超過董事人數的1/2;公平透明的績效評估標準和程序;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檢查公司財務等。
焦點三:信息披露。包括:五項標準——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及時;四個重點,即禁止偽造利潤;對外擔保訴訟金額占凈資產的65,438+00%以上;關聯交易不應遺漏;資產重組不應隱瞞;子公司持股50%以上的行為應作為上市公司行為披露;公開承諾應及時披露;公開披露不應被新聞報道所取代;臨時信息披露不應被定期報告所取代。
焦點四:募集資金的使用。
1.募集資金必須按承諾投入使用,變更投資必須履行法定程序;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募集資金購買控股股東資產的,應當履行法定程序。
2.募集資金不得向大股東借款挪用,不得用於委托理財和炒股。
焦點五: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1.不得為控股股東墊付工資福利,嚴格限制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經營資金。
2.不借錢給控股股東;不得向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不得委托控股股東投資;不得代控股股東償還債務。
3.董事會應制定解決資金歷史占用的措施,確保每個會計年度違規資金額至少下降30%。
4.關聯方原則上應以現金方式償還上市公司占用的資金。如擬以非現金資產償還,用於補償的資產必須屬於上市公司同壹業務體系,有利於增強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和核心競爭力。
焦點六:上市公司對外擔保。
1.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持股50%以下的非法人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得超過最近壹個會計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對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單位不得提供擔保;對外擔保必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
2.對外擔保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簽字或股東大會批準;在對外擔保的情況下,應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制定措施,解決歷史違規擔保和對外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並在每個會計年度至少減少30%。
焦點7:資產的重大購買、出售和置換。
焦點八:上市公司收購。更多問題在會計網提問>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