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金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持續督導工作的現場檢查報告》,報告稱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1.公司有閑置自有資金在股東會授權額度之外融資。具體情況是,截至2021年2月,公司最近12個月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單日最高投資余額達57736萬元,超過股東大會授權的3.2億元額度。最大超額金額為25736萬元,占最近壹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48%。2021年2月25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閑置資金理財補充確認》。
2.公司在日常關聯交易中未按規定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具體情況為,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壹物流有限公司(更名為“金順鑫工業科技有限公司”)於2020年6月變更為公司制企業,成為公司關聯方。2020年6月11至2026年2月2026 1,公司對金壹物流的銷售、采購等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為42,500.69萬元,占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4.36%,符合股東大會審議的標準。但公司未將金壹物流視為關聯方,也未及時履行股東大會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在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中,未按規定及時履行決策程序。2065438+2009年7月,金壹實業、金壹物流(當時金壹物流為金壹實業的全資子公司)與浙商銀行簽訂應收賬款鏈平臺業務合作協議,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
雙方同意金壹實業和金壹物流向浙商銀行申請應收賬款融資授信額度。經浙商銀行審批,金壹實業最終授信額度為1.1億元,金壹物流最終授信額度為4000萬元。同時,金壹實業和金壹物流為該業務提供互保(擔保協議於2020年8月到期,此後未續簽任何協議),擔保形式為雙方購銷業務形成的應收賬款質押(詳見公司2019年8月28日發布的《關於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臨201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