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坑是註冊資本坑。2014新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了註冊資本的登記條件。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這時候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需要多寫註冊資本。反正他們也不是真的要交,還能說明公司有實力,有面子。請註意,訂閱不代表不付費!
第二個坑是壹人公司坑。常見的公司類型主要有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公司、合夥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現實經濟活動中最常見、最大的企業組織形式,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公司和個人獨資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獨資公司未來想成為多元股東,就需要進行重組。改制就是把全資公司改成有限責任公司,相當於直接註銷公司,需要在報紙上說明。除非絕對必要,否則謹慎在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雖然是有限公司,但可能對公司債務的清償承擔連帶責任。即使在公司轉讓後,如果原股東不能證明轉讓前的公司財產獨立於其個人財產,債權人有權要求原股東承擔連帶清償債務的責任。
第三個坑是租房,在專門的寫字樓裏租辦公室。如果妳有自己的工廠或辦公室,妳可以這樣做。在壹些地方,妳不允許在居民樓裏工作。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要求房東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簽完租房合同,還要去稅務局買印花稅,稅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壹。比如妳的年租金是65,438+00,000元,妳需要購買65,438+00元的印花稅,並貼在租房合同首頁。以後任何需要使用租房合同的地方,都需要壹份帶印花稅的合同復印件。所以不要租貴的房子,要交稅!
綜合以上三點,就是開有限公司遇到的最長的坑。希望這個分享能讓大家少走壹些彎路,少壹個坑就相當於多賺壹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