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業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為R&D提供共享設施,為在孵企業進行生產經營試點,提供政策、管理、法律、金融、融資、營銷、培訓等方面的服務,降低企業創業風險和成本,提高企業存活率和成功率,為社會培養成功的科技型企業和創業者。
擴展數據:
作為科技孵化器,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孵化企業要有物理空間,也就是有壹定面積的孵化基地。這個物理空間具有由企業孵化器管理機構長期管理的屬性,無論其產權如何,都可以長期作為企業孵化基地使用。
這個孵化基地要分成不同規模的孵化單元,考慮到孵化企業的不同特點。每個孵化單元應具備基本配置,包括電話、傳真、電力、照明插座、有線電視和互聯網網絡接口的若幹電話線。
另外,這個孵化空間要有公共孵化區,配備壹定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向孵化企業提供共享服務,包括信息、電信、收發、安保、會務、接待、秘書等服務。
2.有完善的軟服務體系。其內容包括會計、法律、信息、融資、擔保、宣傳、商業計劃書、培訓計劃、培訓教育、市場營銷、技術創新和企業管理顧問等服務。
這項服務通常采取三種形式:
第壹,企業孵化器本身提供的服務,
第二,由企業孵化器和社會機構聯合開辦的服務,
三是引入社會中介組織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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