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壹多以1985的成績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被推薦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65438年至0987年,被北京大學作為外籍研究員派往日本比較法學中心,在大阪開設了第壹堂中國近代法律講座。長期用日語教授中國法律,與日本商界、法律界關系良好。1991獲得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部法學碩士學位,1994獲得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部法學博士學位。在日本期間,參與了富士電視臺等投資集團的多項投資策劃項目,長期參與企業的投資咨詢工作。長期在日本三宅綜合律師事務所工作,有豐富的日本經濟、投資、法律工作經驗。
李壹多律師曾任北京大學比較法與法社會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日本比較法研究中心研究員(金融)、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師。現為北京日本科學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法學理論功底深厚。
李壹多律師曾在漢華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1997 12加入天元律師事務所。李壹多律師的業務範圍涵蓋合同、公司法和企業法、國際貿易、投資與談判、證券業務、知識產權、計算機網絡法律、產品責任、訴訟、仲裁等領域。李壹多律師受國務院政府債券回購清算辦公室委托,幫助28家大型國有銀行和證券公司清理債權。汽車、電器、電腦、化妝品、食品等領域的日本著名廠商、著名商社、著名保險公司。已全部委托李壹多律師。李壹多律師還是多家中外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或項目法律顧問。
1998 165438+10月在北京日本商工會議所做了題為《債權回收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的演講。1998 12參加日本軟件信息中心舉辦的亞洲軟件產業振興與保護國際研討會,並作為中國代表做了重要發言。2000年6月5日,他應邀在國際人才交流協會和富士通公司聯合舉辦的講座上發表了題為“中國入世後的商機和投資環境變化”的演講。
李壹多律師精通日語、英語和計算機網絡系統。1996年開通中國第壹家(目前唯壹壹家)日本法律信息網站,並參與日本電子商務系統copymart和豐田財團贊助的中日法律數據庫系統的開發和研究。
擔任職務:
李律師早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和日本京都大學研究生院,在日本學習和工作近十年。在京碩士師從環境法創始人金教授學習環境法,並參與起草《殘疾人社會保障法》。他在京都大學師從北川善太郎教授學習國際貿易法、民商法和知識產權法。回國後在國家行政學院法律系當老師。後來,他全職做律師。作為律師和常年法律顧問,為國內外相關政府部門、學校和大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歷任全國律協WTO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導師,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法律顧問。
兼任全國律協國際商務與WTO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大放光文化公益網高級講師、內蒙古東聯商學院特聘教授、北京鄭陽教育培訓學校特聘講師、秦皇島民族學校特聘教授、北京誠敬仁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太極美術館館長、北京吳圖南武術思想研究會會長。